关于总结学校服务国家、山东省、海洋局及青岛市发展成效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2002年至今,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国家海洋局与青岛市人民政府共签署了三期“四方共建”中国海洋大学的协议。经过重点共建,学校整体实力和国际影响力大幅提升,学校也以重点建设成效和做出的贡献得到了各级政府、社会各界的充分支持与肯定。2015年11月,国务院发布了《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教育部目前也正在研拟“双一流”共建思路和方案。
为更好地推进“双一流”共建工作,学校拟全面总结近年来服务国家海洋强国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与成效。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近日下发的《关于提交上一轮次“985工程”重点共建有关材料的通知》(教高司函〔2016〕4号)安排,请各单位系统梳理并深入挖掘2010—2015年服务支撑国家、山东省、海洋局、青岛市等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和成效(总结建议提纲见附件),于2016年3月3日前将电子版(可配有图片或音像资料)发送至“985工程”办公室。
学校将汇总有关资料上报教育部,同时根据情况汇编成册并呈送相关共建单位,以进一步加强沟通与交流,推动新一轮共建工作。
联系人:黄鲁粤;联系电话:66782306;电子邮箱:hly@ouc.edu.cn。
附件一: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提交上一轮次“985工程”重点共建有关材料的通知.pdf
“985工程”办公室
2016年1月23日